項目 |
應備文件 |
備註 |
單身宣誓書 |
1. 未曾結婚者: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戶籍
謄本5份。
2. 已離婚者: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戶籍
謄本5份、離婚協議書(
或離婚判決書及確定證明
書)5份。
3. 原配偶死亡者: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戶籍
謄本5份、死亡證明書5
份。 |
離婚協議書、
離婚判決書、
確定證明書、
死亡證明書、
出生證明、
結婚證書,
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。 |
出生宣誓書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戶籍謄
本五份、出生證明5份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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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宣誓書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戶籍謄
本、結婚證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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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護委託 |
身分證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
、印章、戶籍謄本5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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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書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關係證
明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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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名式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需簽名
文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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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登記
宣誓書 |
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、印章、
戶籍謄本5份、離婚協議書
5份(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
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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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死亡
宣誓書 |
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、印章、
戶籍謄本5份、死亡證明書
5份(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
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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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血緣關係
聲明書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本人及
父母戶籍謄本5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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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大陸定居
切結書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戶籍謄
本5份、生活費證明書5份
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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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子女
宣誓書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,戶籍謄
本、生活費證明文件、無犯
罪紀錄證明、健康檢查表、
財產證明各5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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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書遺囑 |
6. 立遺囑人之身分證、印章
。
7. 遺囑至少壹式二份,可以
複寫但不可影印或打字。
8. 繼承系統表。
9. 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之戶籍
謄本。
10. 財產資料及價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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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筆遺囑 |
1. 同上(1)至(5)。
2. 代筆人及兩位見證人之身
分證正本及印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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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領子女
(非收養子女) |
1. 認領人、生母之身分證正
本、印章。
2. 被認領子女及生母之戶籍
謄本。
3. 認領同意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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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機車繼承
過戶切結書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除戶戶
籍謄本1份、行車執照正本
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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眷村權益
承受協議書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,居住證
、除戶戶籍謄本、繼承人戶
籍謄本、繼承系統表、協議
書各5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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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學貸款保證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戶籍謄
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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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證明書 |
1. 身分證、印章。
2. 扣繳憑單及完稅證明。
3. 勞工保險卡。
4. 服務證明書。
5. 出具證明書單位之證件:
如考試及格證書、開業證
書、會員證書,或營利事
業登記證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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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證書 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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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書 |
1. 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
2. 公文書原本或正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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